時間:2025-11-03| 作者:admin
超聲波發生器的調節方法和注意事項
1.超聲波發生器通電前,請核對發生器的額定電壓(如標準AC220V,非標AC110/240/380V) ±10% 50/60HZ。
2.連接超聲波換能器負載線前,請核對超聲頻率、功率與發生是否一致,如有不同請及時聯系,確認相應參數的調整范圍。
3.超聲波清洗機工作時,清洗槽體內須加有水或溶液且保證一定的液位深度,嚴禁無水開機調試。
4.調試超聲波發生器時,超聲頻率值微調范圍一般為超聲波換能器頻率±2KHZ。使用阻抗分析儀識別諧振頻率點,串聯諧振頻率(fs)阻抗小點(電流大)。
5.超聲波清洗發生器不能長時間在大于額定電流的狀態下運行,正常調試匹配的電流應等于或小于額定電流值。按行業常規50W超聲波換能器,6個為1安電流。
6.請將超聲波機器放置于通風干燥處。左、右部及后部距離遮檔物應大于30cm,以利于散熱。工作異常時請與我司售后人員聯系,非專業人員切勿開蓋。發生器的電源保護地線必須保證良好接地,以免發生意外觸電危險。